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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4-06-11 李燕苹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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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构建通专融合的课程体系,提高通识课程质量,学校决定启动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通过一批示范性通识课程的建设,示范带动全校通识课程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课程要求

1. 课程负责人为学校在职教师,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师德修养,同时需要有较深的学术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规律,能将相关学科领域知识融汇贯通,深入浅出地阐释观点方法和理论思想。

2. 以跨学科课程和彰显学校特色的团队授课课程为重点,课程需至少完成3个学期开课任务。

三、建设要求

1.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需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 课程负责人负责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教学或科研成效显著,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课程教学团队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公开示范课。

3. 获批立项的课程,应对标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对课程目标、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等进行整体设计与优化,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将课内和课外结合起来,对学生提出相应要求,并及时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4. 注重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导修制、“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模式。

5. 实施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

6. 获批立项的课程应保持开课稳定,每学年应至少开课两次,鼓励开设平行班。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组织团队填写立项申报书,提交至学院评审。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门。

(三)学校评审。学校通识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并予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通识课程建设的谋划、宣传和组织,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的培育与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彰显学院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二)课程首期建设周期为1年。

(三)各学院需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审核盖章后交至教务部A5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npingli@sh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613 3507(812)。


教务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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