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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一年级本科生新生研讨课与通识课课程课外内容与课程考核指导性意见(教务处【2011】23号)

创建日期 2011-09-16 王伟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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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一年级本科生新生研讨课与通识课课外内容及课程考核,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使课程考核起到检验学习效果、以及分流依据的作用,以此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我校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本指导性意见本着鼓励教师根据自己教学方法、特点和风格、所授课程等特点,发挥教师自身的创造性,制定出合适的考核方法和标准,教师要在一定时间段内事先告知学生,让学生知道应该怎样学习是有效的,同时应该怎样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获得的成绩可能是怎样的等。因此这里我们仅仅对可能可以采取的方式、方法以及考核标准等给出参考意见,供老师们选择采用,同时希望广大教师创造出各自的考核方法来。
建议推行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成绩评定方式的考核方法。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运用提问、讨论、作业、小论文、小测验、课堂和课外作业、项目研究、实验等方式掌握学生学习状况。
教师可以通过小论文、小项目、小设计、调查报告与课堂答辩(汇报)等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实施学生课外学习活动。
建议加大平时与课外内容考核在成绩中的比重,两者比例最高可占总评成绩的50%,其中平时成绩比例控制在20%以内,课外学习成绩比例控制在30%以上。
 
新生研讨课考核指导性意见
新生研讨课任课教师可根据设定的教学目标和要求,主要考察学生参与研讨内容的活跃程度,课后查阅相关研究文献的工作量,课程结束时学生对该研讨课题的理解程度(包括:深度和广度),以及学生观点、论点的评价等。
教师可根据课程的具体特点,灵活选择考核方式(如:闭卷、开卷、小论文或报告等),成绩构成建议包含平时表现、课外成绩、期末成绩等。成绩评定方式可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两者兼顾等方式。课外学习成绩建议最小比例应达到30%。课外活动形式可考虑采用以下几种:学生阅读教师推荐的参考书目或相关参考文献;理工类学生可以小组形式开展项目研究;文史、经管类学生可组建学习小组,开展课外调研和自主学习。
 
通识课考核指导性意见
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自身特点,注重课程内容的外延,设计课程内容相关的课外内容,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课外成绩、以及期末考试成绩等各部分进行综合评估,平时成绩主要为课堂表现,建议比例10%,课外成绩建议比例为40%,期末考试成绩建议比例50%。课外学习形式可考虑以下几种,学生阅读教师推荐的参考书目或参考文献;理工类学生可以小组形式开展项目研究,可要求学生定期提交项目报告;文史、经管类学生可组建学习小组,开展课外调研和自主学习,可要求学生定期提交读书报告。期末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论文或报告形式。
 
考核成绩的评定
鉴于一年级后的学生分流,以上课程考核成绩请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十一等制,任课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应把握客观、公正、严肃的原则,为学生分流提供基础保证。
任课教师应在首次开课时,将各自课程的考核方式,告知学生,便于学生在后续的学习中,掌握学习进度和学习方法。
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指导教师在各个环节考核中设定更加有效、合理、科学的考核方式及比例,形成相关课程具体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审核。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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