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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0R802 世界主要法律体系-法学院

创建日期 2012-06-27 丰祥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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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世界主要法律体系

          World's main genealogies of law

 

课程所属模块:政治文明与社会建设(原模块:公民与社会)

 

主讲教师:李                           职称:副教授

 

所在院系:法学院                         联系电邮lirui@shu.edu.cn

 

 

 

一、 教师简介

1997年在上海大学任教至今,现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比较法。

 

    教学与科研成果:

发表《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研究》、《美国陪审制度的嵌入性及其启示》等论文。参加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文精神与法治文明研究》、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课题《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及其权力研究》和《澳门行政主导体制研究》等。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运用比较的方法了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分析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培养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发展体现的社会进步性以及法律与经济、政治的关联,正确评价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批判地吸收和继承外国优秀的法律文化遗产,为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借鉴。

 

三、课程简介

本课程系统讲授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传统和发展,包括民法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印度法等世界主要法系的形成、发展和特征,重点讲授民法法系、大陆法系的历史文化、法律结构、法律机构、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者等。

 

四、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课程安排及内容

学时

1.导论

2

2.民法法系的传统和发展

6

3.大陆法系的传统和发展

6

4.近现代伊斯兰法和印度法

3

5.中华法系的变迁

3

 

五、教材或讲义或主要参考书

主要参考书:

1、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六、课外学习要求

阅读1-2本参考书目。

 

七、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出勤

       期末考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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