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世界主要法律体系
World's main genealogies of law
课程所属模块:政治文明与社会建设(原模块:公民与社会)
主讲教师:李 瑞 职称:副教授
所在院系:法学院 联系电邮:lirui@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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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师简介:
自1997年在上海大学任教至今,现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比较法。
教学与科研成果:
发表《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研究》、《美国陪审制度的嵌入性及其启示》等论文。参加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文精神与法治文明研究》、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课题《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及其权力研究》和《澳门行政主导体制研究》等。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运用比较的方法了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分析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培养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发展体现的社会进步性以及法律与经济、政治的关联,正确评价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批判地吸收和继承外国优秀的法律文化遗产,为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借鉴。
三、课程简介:
本课程系统讲授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传统和发展,包括民法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印度法等世界主要法系的形成、发展和特征,重点讲授民法法系、大陆法系的历史文化、法律结构、法律机构、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者等。
四、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课程安排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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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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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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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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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法系的传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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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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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陆法系的传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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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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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现代伊斯兰法和印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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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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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法系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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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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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材或讲义或主要参考书:
主要参考书:
1、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六、课外学习要求:
阅读1-2本参考书目。
七、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出勤
期末考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