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身边的民法
Side of the Civil Code
课程所属模块:经济发展与全球视野(原模块:全球化与社会发展)
主讲教师:陈慧芳 职称:讲师
所在院系:经济学院 联系电邮:msbdmy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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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师简介:
开设本课程教师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出身,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基础扎实,从事国际商法、经济法、合同法等学科教学研究工作20多年;同时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1年,有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
教学与科研成果:
本课程本人已经开设一学年,学生反馈非常良好。
出版的著作包括:《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合同法》、《经济法》、《英国商务法律》等10余本;
发表论文包括:《美国科技创新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基于浦东模式的思考》、《非法学专业本科法学教学方法的创新》、《律师法律服务理念和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的思考》、《论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不足-基于法治理念下》等10余篇论文。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是对经管类非法学专业开设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们能够完成以下学习目的:
1.通过学习本课程的知识,同学们能够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的基础知识,并且能够明白各章节学习的目的以及作用;
2.能够运用已学知识和思路与方法去处理在今后发生在他们生活中以及工作上的民事法律事件;
3.开设本课程能够打开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的眼界和思路,不仅可以为学生今后学习经济法、合同法、国际商法等法律课程奠定知识的基础,也为同学们更好地运用专业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简介:
本课程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为开篇,引导学生讨论身边的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物权、债权、侵权责任、人身权、继承权等内容。同时,引导学生了解这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以及应用方法。
四、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课程安排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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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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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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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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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权
第一节 物权总论
第二节 所有权
第三节 共有
第四节 用益物权
第五节 担保物权
第六节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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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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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债权
第一节 债券概述
第二节 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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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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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继承权
第一节 继承权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第三节 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第四节 遗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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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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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六章 侵权责任
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概述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各类侵权责任
第四节 侵权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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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时
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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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材或讲义或主要参考书:
六、课外学习要求:
1.课外运用学习的知识讨论上课布置的案例,以备下一节课交流;
2.要求学生看课外指定书籍,内容是与上课相关的内容,做读书笔记。
七、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出勤、课外读书笔记、上课案例分析交流
期末考核:考试